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2,45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片剂、硬胶囊剂、滴丸剂、冻干粉针剂、水针剂、原料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医保支付体系不断健全的背景下,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由于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随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将持续促进居民增加对医药产品的消费。与此同时,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医药产业在政策上也将迎来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02943.3万元,较上年增长21.6%。利润总额13082.6万元,较上年下降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1.7万元,较上年增长1.0%。资产总额368203.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6%,净资产307972.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1%。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党员参加辅导报告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营造出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坚持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完成了将党建工作嵌入公司章程。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公司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进行党建述职评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把好“政治关”,大胆培养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力培训,提升引领发展能力。关心职工生活,积极构建和谐企业,提高职工收入,慰问劳模及困难职工,组织“职工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凝聚力。
第二、推进营销整合,销售业绩实现新突破
1、认真推进营销整合战略,发挥营销龙头作用。
启动并落实力生公司营销整合战略,将中央药业、生化制药产品资源和市场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战略转型和组织转型双驱动推动业务增长转型,整合效果初步显现,当年实现销售20%以上的增长,收入突破十亿元,超额完成年初指标,实现了销售收入1+1+1〉3,营销板块完成了业绩稳步增长和管理模式创新双引领的龙头作用。
2、继续推动大品种战略,学术营销助力“三足鼎立”。
明确公司发展老慢病治疗领域方向,持续优化商务渠道,推进与全国前5名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的战略合作,有效推动大品种战略及普药品种上量。完成学术产品的整合梳理,形成新的心脑血管类、抗生素类、皮科类等产品线组合推进绿色学术营销。启动零售全国前十大连锁合作签约及贴牌项目,核心产品群、重点产品群和普药产品群销售额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三足鼎立”产品格局日趋稳健。
3、继续落实走出去战略,实现网上和国际双市场增长
关注药品网销政策,继续推进互联网营销,充分与好药师、国大药房进行电商合作,实现公司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比增长。生化制药和中央药业积极开拓和维护国际市场,2017年全公司实现外贸出口收入同比增长。
4、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多渠道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
继续加大广告投入,在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各类相关学术期刊、中老年时报等报刊、全运会场馆等平面广告媒体及互联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社会美誉度。
第三、坚持科学管理,生产运行持续向好
加强对原料市场供应情况分析和预判,提前采购紧缺原料,力生制药实现了“全年不因原料问题丢掉一个品种”的目标,同时又为2018年合理储备了原料,中央药业采用季度约标策略开展原料采购,合理节约采购成本。全公司生产系统继续优化运行管理,通过科学排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顺利完成全年产量任务。
第四、加大科技投入,科研项目积极推进
全面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40个产品已进入不同的研究阶段。推动新品研发进度,12个在研项目获得阶段性成果。引进硕士8人充实研发队伍实力。全公司完成工艺改进5项,申报发明专利1项,获得市专利优秀奖2项。
第五、坚持质量为先,质控体系有效提升
牢记“质量第一”意识,对关键控制点和高风险操作环节进行严格管控,力生制药和中央药业产品生产和抽检合格率达100%。生化制药通过巴基斯坦卫生部现场审计,为出口奠定质量基础。力生制药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个,市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优秀奖2个。
第六、坚守安全底线,环保节能更加深入
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隐患全部整改,确保全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安防安全、信访安全。环保工作实现年度环保运行零事故。推行全员节能降耗,力生制药百万片单耗同比降低19%;中央药业、生化制药,全年能源费用较去年分别下降了40%和23%。
第七、夯实基础工作,提升企业运营质量
推进集团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组织员工技能类培训。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经济运行开展“日查月结季评”,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力生制药新厂建设项目荣获天津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海河杯”奖,并成立专门小组推进项目收尾结算验收,启动中央药业原料药沧州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新冠制药整体转让,收回资金5.3亿元。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修订管理制度。坚持智能管理,力生制药新厂ERP升级项目完成验收并全面使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财政部要求,即分别自2017年5月28日和2017年6月12日执行。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至本次变更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相关应用指南、解释和讲解中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1日,力生制药公司与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就力生制药子公司-天津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公司”)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截至2017年12月28日之前,力生制药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新冠制药公司 100%股权及 530,205,287.77元债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30,205,288.77 元,并已完成新冠制药公司 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力生制药公司不再持有新冠制药公司的股权,故新冠制药公司在2017年末不再纳入子公司合并范围。详情参见201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该关联交易涉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包括生化制药和中央药业)。
(二)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8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预计不超过15700万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高宝璨和石敬对以上关联交易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2、与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03月0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齐铁栓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4,976,487.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97,648.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04,743,315.66元,扣除2017年已实施2016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736,497.6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44,485,656.66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45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54,736,497.60元,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宝璨和石敬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3:00,在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备注: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0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颜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于洋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16,248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86,768.4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114,001.47万元。
(1)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成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按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0年使用超募资金741.38万元,2011年收到乐敦公司退回2010年投资超出部分2.02万元。
(2)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 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临床前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 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4,100万元用于对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2年6月1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538.09万元,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6,568.71万元,合计50,106.80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包括相关印花税支出250,534.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4,114万元和29,118万元,共计83,232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新冠原料药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52万元,“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58万元,共计54,1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122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和剩余募集资金数额以中央药业吸收合并新冠制药完成工商变更后当月月末的审计数据为准)。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并实施新版GMP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4月18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部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资金安排。
(1)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市场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 需求减少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场对抗艾滋病原料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金减少投入,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2) 竞争厂家增多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料药的采购由中国逐渐转向印度,2012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3倍。
3) 汇率变化
从2009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年6月美元对人民币为6.83,2013年达到6.09,人民币升值12%,导致售价降低。
4) 原料成本上升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也处于上升状态,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估计不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终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 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
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9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开转让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新冠制药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熙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熙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17年12月1日,公司与津熙医药就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交易对方津熙医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上述款项被直接划入公司募集专户。新冠制药本年支出募集资金4,000,000.00元用于工程尾款的支付。截至新冠制药股权交割日,新冠制药募集专户余额16874.41元随新冠制药整体资产被移交给受让方。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部分终止。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至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04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
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18年4月0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二)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三)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四)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五)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上述提案(一)、(三)至(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二)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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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4月9日--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0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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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17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8年03月30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长齐铁栓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霏霏女士、副总会计师丁雪艳女士、独立董事田昆如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