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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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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192,836.44元,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1,065,390,168.2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2,583,004.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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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公司通过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分拣和部分深加工,将其中可用二次资源出售获取部分收入;所属10家子(孙)公司均拥有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均入列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其中: 6家子(孙)公司为第一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二批基金补贴企业,2家子公司为第三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四批基金补贴企业。通过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取相应基金补贴是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末,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国家对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据此目录,2016年3月1日起,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国家相关部委尚未发布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标准。

 截止本报告期末, 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根据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全国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企业共计109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8亿元,同比增加8.77亿元;营业成本发生13.07亿元,同比增加5.3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64亿元,同比增加0.89亿元;实现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加0.8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增加0.77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24亿元,较期初增加15.0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0.22亿元,较期初增加14.11亿元;固定资产4.74亿元,较期初增加0.49亿元;总负债31.35亿元,较期初增加9.10亿元,流动负债23.54亿元,较期初增加10.82亿元。2017年末公司净资产16.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82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98%,较期初降低2.04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两家子公司,出资新设一家子公司,收购的一家子公司下设一家子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新设两家子公司。因此,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二级子公司、中再生(唐山)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及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5日

 至2018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2项和第5项已经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和其余9项已经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于2018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

 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18年 4月20日和23日,每天9:00-11:00, 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㈠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亚楠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北京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批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192,836.44元,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1,065,390,168.2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2,583,004.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33,9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对该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14,7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对该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按照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无抵押、无担保、拆借期限由借贷双方商定的原则,自关联方拆借资金16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

 ㈠自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借款70,000万元;

 ㈡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90,000万元。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对该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通过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取得银行借款、信托以及其他方式融资约29亿元人民币,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为基础,与融资交易对方商定。

 为使以上融资计划顺利实施,拟: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借款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上述对外融资预计额度内,可对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3.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化,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延续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延续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期限为1年,并可在该额度项下进行各类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利率以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2人,监事蔡海珍女士因有其他行程安排,书面委托监事郭红云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㈠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和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再资环”)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7号)核准,于2017年4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69,749,0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2,435,909.7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94,812.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941,097.39元。 截至2017年4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454,941,097.39元均按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累计利息收入47,327.33元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决策全部补充了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手续,执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程序,确保存放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4月17日与兴业证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其他协议签署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12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归息已全部按既定用途即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12月18日注销完毕,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050号),鉴证结论如下: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再资环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再资环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7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㈠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050号);

 ㈡兴业证券《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表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8-01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㈠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㈡2018年度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均为按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情况

 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再生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3,900万元,与参股股东中再资源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4,700万元,该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履约能力

 ㈠关联方

 ⒈绥化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

 注册资本:4,8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再生路7号

 经营范围:对废旧塑料深加工建设项目的投资(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从事加工、拆解经营活动);金属废料和碎屑的销售;再生物资回收、经销;建材经销(不含木材);拆解机械与设备租赁;铁矿粉经销(以上项目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⒉四川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中国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经营范围:提供再生资源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科技推广;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委托加工销售;废汽车拆解;市场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生产、销售:蒸汽;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⒊山东临沂中再生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驻地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废钢、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纸、废橡胶、废轮胎、废旧电器的收购、分拣、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的销售;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货场的经营管理;场地出租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⒋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肖

 注册资本:70,404万元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投资开发(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废旧五金电器、电机、电线、电缆再生资源的收购、生产加工(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经营)及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租赁,地磅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成品油除外)、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的贸易;停车服务。

 ⒌广东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应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综合办公楼4楼408室)

 经营范围:塑料助剂研发;塑料(材料)改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转让;塑料、塑料制品、塑料助剂贸易;废旧塑料、五金制品、电子元件、玻璃的再开发利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租赁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⒍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吉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三十里铺村

 经营范围:废旧塑料和碎屑回收技术研究;废旧塑料破碎与造粒;废旧塑料回收;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⒎河北荣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俊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

 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分拣、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加工、节能及环保设备开发(国家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⒏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外经路5号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的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

 ⒐中再生盱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盱眙县古桑乡磨涧村盱眙港对面

 经营范围:开发、回收、销售可利用再生资源;不锈钢精密铸件、金属材料生产、加工及销售;废金属破碎料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与销售;信息咨询;非学历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黄金饰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⒑江西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销售(危险废物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凭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经营至2018年12月12日);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道路救援、道路清障、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场地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⒒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求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发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铁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⒓江西中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圣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1169号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危险废物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㈡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⒉中再资源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54%;

 ⒊黑龙江中再生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9,355,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数7.15%;

 ⒋本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沈振山先生是中再生副总经理;

 ⒌绥化公司是黑龙江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

 ⒍四川中再生环保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临沂中再生是中再生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⒎清远华清投资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⒏广东塑金是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⒐洛阳宏润是中再生控股子公司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⒑河北荣泰是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⒒盱眙资源、安徽中再生、江西中再生环保是中再资源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奉是江西中再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

 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㈢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对2018年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是必要的,也是审慎的;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关联方和与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项目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8-01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生: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供销财务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自关联方拆借资金160,000万元,其中:拟自中再生借款70,000万元,拟自供销财务公司借款90,00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

 ⒈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宏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⒉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审批的事项除外);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纸制品销售;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货场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9层908

 ㈡关联关系

 ⒈中再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⒉供销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⒊本公司董事长管爱国先生是中再生和中再资源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沈振山先生是中再生的副总经理。

 综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㈠交易双方:借款方为本公司;贷款方为中再生、供销财务公司;

 ㈡交易标的:人民币 160,000万元;

 ㈢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㈣借款期限:借贷双方商定;

 ㈤借款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㈥无抵押、无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自关联方拆借资金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目的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保证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㈠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回避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认为:2018年,公司按照拆借资金利率执行不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国家法定基准利率,无抵押,无担保,拆借期限由借贷双方商定的原则,拟自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拆借流动资金,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㈢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向关联方拆借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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