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河君辉3个月定开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63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9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8年3月12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172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8,870,494.84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87,049.48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12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8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8年3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8年3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8年3月26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3月26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3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3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8年3月22日前(不含3月2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6)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河君怡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62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6年12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8年3月12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164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64,250,309.0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25,030.90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04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8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8年3月22日 |
| 除息日 | 2018年3月2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8年3月26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3月26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3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3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8年3月22日前(不含3月2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5)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6)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