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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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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森照明”)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731002903

 发证时间:2017年11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悦森照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悦森照明将连续三年(即2017年、2018年、2019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悦森照明于2017年11月23日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上海市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中已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来计算悦森照明的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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