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8-02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8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1,231,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65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5,452,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3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4人,代表股份76,684,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385%。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刘永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790,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182%,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9,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33%。
1.1.2选举宋修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300,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24%,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6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31%。
1.1.3选举汤正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93,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729%,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61,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606%。
1.1.4选举连小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94%,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0,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99%。
1.1.5选举于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90,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78%,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56%。
1.1.6选举白预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9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77%,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38%。
1.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刘庆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92,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5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087%。
1.2.2选举姜爱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979,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6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7,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078%。
1.2.3选举宋希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90,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20%。
本次会议议案1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议案因独立董事相关材料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备案系统履行公示,因此本次议案1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无效。
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职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任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新任独立董事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选举陈晓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050,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70%,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8,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71%。
2.2选举隋立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1,90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06%,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8,2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553%。
以上两名当选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于永军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7年度业绩目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424%;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3%;弃权4,0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557%;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6%;弃权4,0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56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议案1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议案因独立董事相关材料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备案系统履行公示,因此本次议案1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无效,其他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8-02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以当面传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强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与同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性,为保证公司换届工作的连续性,提请全体董事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永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于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刘永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吉庆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聘任刘旭辉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波、毛维顺、张广文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电子邮箱:hdsjq@126.com
传真号码:0631-5967988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提名,会议决定聘任宋瑞英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璐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电子邮箱:hdliulu@126.com
传真号码:0631-596798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刘永强,男,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员,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高金数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现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永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刘旭辉,男,195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大连第二机床厂会计,大连大力电脑机床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大连机床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裁秘书,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监事,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董事。
刘旭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王海波,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精密机床附件厂副厂长、厂长,威海天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德埃精密工量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海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毛维顺,男,196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研究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济南一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技术部设计室主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毛维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张广文,男,1973年生,中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销售科科长,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广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孙吉庆,男,1984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7月至今在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吉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宋瑞英,女,1965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宋瑞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刘璐,女,1993年生,本科双学士,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2月至今在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刘璐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2A-180),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8-02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以当面传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4:4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陈晓云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与同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性,为保证公司换届工作的连续性,提请全体监事豁免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晓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8-02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选举于永军(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永军将与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于永军,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功能部件制造事业部部长、生产部部长,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永军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