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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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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之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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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 颂 陈 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之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2015年4月28日,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或“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快意电梯聘请东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吴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作为快意电梯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快意电梯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快意电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8年3月6日,东吴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快意电梯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8年3月6日,东吴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对快意电梯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对于未能现场培训的人员,采取发放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督导机构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信息披露配合义务,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进而避免相关人员因不知晓相关规定而出现违规情形。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东吴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快意电梯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快意电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理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快意电梯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颂 陈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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