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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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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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资本市场新情况
修改完善公司法

 (上接A01版)因此,建议修改完善公众公司制度。股东人数虽然没有超过两百人,但是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应该认定为公众公司。

 中国证券报:您对加强公司内部法人治理有何建议?

 刘新华:应该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制度,重点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建议建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实施回避的制度,规定股东大会最低的出席比例,防止个别大股东或者个别股东操纵表决投票结果。

 中国证券报:在完善公司股票债券发行方面有何建议?

 刘新华:应该丰富完善公司股票债券发行的融资制度。现行公司法重点规定了普通股票和公司债券作为直接融资工具,品种少,没有为同股不同权问题解决留出空间,难以适应市场融资需求,也无法满足融资者、投资者的需求,更不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实际上在成熟市场,资本市场的交易产品是分不同层次和不同平台的,因此应该建立起多层次的融资产品平台。建议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在绝大多数股东同意后,公司可以发行拥有不同表决权数量的普通股,同时也可以发行普通股以外其他种类的特别股。此外,还可以发行多元的债券品种。这样从法理上规定融资产品的种类后,可以确保投资者和融资者共同需求得到满足。

 中国证券报:您对公司股份转让相关制度有何建议?

 刘新华:建议完善公司的股份回购、减持、质押、担保等股份转让制度。现行公司法对法人股份的回购规定过窄,明确回购股份只能注销,不能库存和再利用,同时对股权质押的规定也不够明确。

 因此,建议明确股份回购制度,建立库存股票制度,允许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以库存股的形式保留。

 中国证券报:在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方面您有何建议?

 刘新华:建议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现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尽管许多文件都在强调,但是从法理上来讲还是缺乏依据,因此我建议增加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制度,同时建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与分红挂钩的机制,以确保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是和分红机制相联系相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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