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8-01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3日下午15:00。

 5、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主持人:夏建统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308,464,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6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0,407,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4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8,056,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8,489,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8,056,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46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89,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209,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34,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卫勇、何垭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