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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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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18-00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2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38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国家能源集团因合并而控制公司622,947,287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国家能源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家能源集团应当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与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核准相关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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