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1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光荣半导体”)的设立工作,详见2014-072《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3月4日,光荣半导体正式设立,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5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2017年8月18日,光荣半导体第三次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同意本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同时合伙企业光荣联盟半导体之存续期顺延一年,投资期由 2015年 8 月 18 日起算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止为期三年,基金存续期由原有的5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调整为6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截止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详见公司2017-035《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性公告》。
二、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及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情况
1、有限合伙人变更情况
光荣半导体有限合伙人北京中军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军新兴”)认购基金份额13,000万元,中军新兴先后依照基金第二次合伙人大会决议于2017年1月及6月合计缴付出资6,500万元,占其认缴出资额50%,后因其内部结构调整,无法履行后续出资义务。
为保证基金合伙人权益及资产安全,经基金第四次合伙人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由深圳惠润富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惠润富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出资13,000万元,接替中军新兴出任光荣半导体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及其余合伙人权益不受影响。
2、《合伙协议》条款变更的情况
投资入伙后,《合伙协议》条款将做相应变更并重新签署,主要变更条款如下:
(1)基金“引入后续合伙人的期限”延长一年,由原有的 24 个月调整至 36个月;
(2)基金投资期和退出期置换一年,投资延长一年,退出期减少一年,即投资期限为4年,退出期为2年,存续期保持6年不发生改变。同时调整管理费收取标准以保证投资期和退出期置换后总额不增加;
(3)变更基金关键人士,由付竞先生替任臧家顺先生出任本基金关键人士;
(4)变更付竞先生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除以上主要条款变更外,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新入伙企业基本情况
1、深圳惠润富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执行合伙人:北京征和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医药项目投资、电子科技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新能源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惠润富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执行合伙人:北京征和惠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药项目投资、电子科技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新能源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本次变更合伙人及签订相关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合伙人及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项,有利于保证合伙企业的良好稳定运作,减少投资资金风险,实现基金更有效的经营管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基金变更合伙人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