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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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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3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5:00~2018年3月6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6日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周剑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5,366,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956,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54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6,409,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

 *注:

 1 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项下,“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由于上述提案均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207,658,398股)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殷长龙、方啸中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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