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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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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1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天海B 编号:临2018-027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投资”)于2018年3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的通知,大新华物流原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的所持天海投资70,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并将其所持公司7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质押股份数量:7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1%。

 3.质押日期:2018年3月1日

 4.质押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大新华物流持有天海投资股份共计266,437,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目前已质押266,34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占大新华物流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大新华物流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正常经营融资需要。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大新华物流未来还款来源为其相关收入。大新华物流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新华物流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天海投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大新华物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大新华物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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