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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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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21版)

 净认购金额=10,000/(1+0.50%)=9,950.25元

 认购费用=10,000-9,950.25=49.75元

 认购份额=(9,950.25+10)/ 1.00=9,960.25份

 即:若该投资人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投资10,000元本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确认的A类基金份额为9,960.25份。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认购利息10元,则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0)/1.00=10,010.00份

 即: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费用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得到10,010.00份C 类基金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 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 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下列资料: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填妥《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加盖托管人公章或托管部门章+托管人负责人章;投管人公章+投管人法人章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已三证合一则仅需营业执照),含最新年检记录,加盖机构公章;

 (4)金融机构或其他特需经营机构还应提供其相应的金融或其他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5)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如预留的为外币银行账户,还需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属现汇账户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7)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8)填妥《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授权经办人,需要分别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则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9)填妥《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并加盖机构公章/预留印鉴章;

 (10)签署《基金业务传真/电子邮件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

 (11)填妥《机构投资者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如有多位经办人请分开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12)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并加盖机构公章;

 (13)如为产品开户需另外提供相关监管机构的产品批复文件及产品合同首尾页并加盖公章;

 (14)直销柜台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或者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直销账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到账。

 直销账户1:

 账户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第三支行

 账号:433873885669

 直销账户2:

 账户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工行第二营业部营业厅

 账号:1001190729004849043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投资不得低于10元(含认购费)。

 (3)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请无效,投资者需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金到账之日方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5、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fund.piccamc.com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二)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三层D-888室

 法定代表人:吴焰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亿元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三层D-888室

 法定代表人:吴焰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亿元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fund.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BankCommSite/default.shtml

 (2)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4)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6)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特瑞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 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三层D-888室

 法定代表人:吴焰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7780

 联系人:常静怡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史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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