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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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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定投和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9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定投及转换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申购、定投及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57)。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投资的,享受定投费率优惠。定投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从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时,享受转换费率优惠。申购补差费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1、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具体转换转出的开放式基金包括: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2);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182);

 (5)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0386);

 (6)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253);

 (7)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379);

 (8)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423);

 (9)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1855);

 (10)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1507);

 (11)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921);

 (12)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066);

 (13)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797);

 (14)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843);

 (15)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793);

 (16)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604);

 (17)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505);

 (18)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408);

 (19)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719);

 (20)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407);

 (21)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5326)。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通过除招行直联之外的支付渠道转换转出至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0折优惠;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701(A级)/000707 (B级))通过除招行直联之外的支付渠道转换转出至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1折优惠;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协商一致,自2018年3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恒天明泽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恒天明泽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3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8折优惠。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3折优惠。

 (3)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8年3月7日起新增委托恒天明泽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恒天明泽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二、通过恒天明泽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恒天明泽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恒天明泽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恒天明泽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恒天明泽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恒天明泽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恒天明泽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8年3月7日起在恒天明泽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恒天明泽开通代销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恒天明泽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恒天明泽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恒天明泽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3月7日起新增委托平安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二、通过平安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8年3月7日起在平安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平安银行开通代销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通过平安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平安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平安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平安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平安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3月9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57)。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三月七日

 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

 注:就赎回费及归基金资产比例而言,一个月指30日,1年指365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自2018年3月9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3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8年3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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