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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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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08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85号文核准募集。《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21日正式生效。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银保本”)的保本周期期限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于2012年1月30日保本周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保本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据《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就变更后的“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已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介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李定邦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佘川女士,监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总监。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帅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8年证券行业经验。2010年至2012年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2015年7月9日起任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9月1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8年1月12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张迎军先生,2009年1月21日至2015年7月10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8年1月21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30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2)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1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9037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4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邮政编码:030600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 话:(0351)4130322

 传 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4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

 (4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4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81119792

 传真:(0571)22905999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5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5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60)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6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6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6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6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fofund.com.cn/

 (6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6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7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7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7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7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www.51jijinhui.com

 (7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7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7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联系人:孙成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79)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80)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法定代表人: 周泉恭

 电话:(021)61600500

 传真:(021)61600602

 联系人:蔡小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1010,(021)61600500

 网址:www.rffund.com

 (8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8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83)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84)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8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8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8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8)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8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90)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9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021)80234888

 传真:(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92)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1008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7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0512) 68603767

 传真:(0512) 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0512) 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93)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9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95)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9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轮换中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在上述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间的配置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通过把握和判断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景气程度变化,挖掘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实现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同时,本基金将充分借鉴施罗德集团公司在配置型基金方面成功的投资经验。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2、优势行业选择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蕴涵了不同行业对GDP增长贡献率的差异。而不同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自身生命周期以及相关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表现往往具有明显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建立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评估体系,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把握行业景气轮换带来的投资机会。

 具体操作中,我们对行业的挑选重点分为两个部分,即行业平均增长率预测和行业综合评价。首先考察各行业历史收入和利润增长表现,对未来行业收入增长率和行业平均利润增长率进行预测;对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的行业进行剔除。然后根据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评估体系,对行业的综合表现和增长空间进行评估和排序,挑选出未来一段时间内最具增长前景的行业。具体评估将从宏观经济环境(重点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对相关行业发展的影响)、行业景气度分析和预测(关注上下游行业对本行业景气度影响、密切追踪各行业景气度指标)、行业财务状况(行业盈利能力、行业经营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综合表现四个方面入手,采用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行业的未来的增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在完成对行业增长预测和行业综合评价基础上,通过市场及各个行业的相对和绝对估值水平PE、PB等数据的横向、纵向分析,进行估值比较,并跟踪各行业的资金流向、机构持仓特征等判断行业吸引力,动态把握行业板块轮换蕴涵的投资机会。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采用自下而上方式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前述优势行业中股票优先入选。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指标(如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财务状况指标(如D/A、流动比率等)。

 (2)多元化价值评估

 本基金在前述优势行业选择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下述标准挑选出其中具有投资潜力的上市公司构建核心股票池:

 ①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规范,信息透明;

 ②主营业务鲜明,盈利能力强,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

 ③公司具有质量优良的成长性,通过对控制企业盈利增长质量的指标(如ROIC-WACC、EVA等)进行评估,挑选EVA不断增长或改善的优质公司;

 ④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⑤公司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对上述核心股票池中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

 4、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指数期货主要用于避险交易及套利交易。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该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300指数是目前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分配权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并按照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介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2月3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注: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2月3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前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2、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2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2012年2月3日。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截止日次日(即2012年2月3日)起的3个月。截至投资转型期结束,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月21日至2012年2月2日)

 ■

 注: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目前提供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日后本基金将择机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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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前端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目前本基金暂只开通场外申购,且只提供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日后将择机开通场内申购及提供后端申购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4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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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并自2012年2月3日起适用上述费率,原交银保本赎回费率从该日起不再适用。

 交银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即该部分基金份额实际对应赎回费率为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前端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2)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七)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八)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发布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8年3月6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 519762;C类 519763)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6日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许帆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5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3月6日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以前(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许帆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表决权。《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8年4月9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A. 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B.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C.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即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如有)。

 九、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联系人:许帆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邮政编码:200041

 4、见证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业务受理不受影响。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者未能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在实施新的管理费率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二: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于2018年3月5日公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为限,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符合法律和本公告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的基金账户为多个的,若仅以其中部分账户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授权受托人参会和投票的,应当注明该账户号码。若不注明的,视为授权受托人就其全部账户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参会和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因证件号码发生过更新或其他原因不确定其基金账户当前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查询。

 4.具体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请参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正文。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则其授权无效。

 6.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并打印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9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

 本次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要点

 1、调整管理费率

 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如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项下内容:

 原表述: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拟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对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协议中管理费率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其他修改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的修订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合同》修改前后的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特此说明。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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