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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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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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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行业资产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事项”),预计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决策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而泰,证券代码:002402)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经结合公司内部财务资金、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并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行业资产的投资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基本情况及自停牌后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事项为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自停牌后,公司积极推进筹划本次相关事项,相关各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就本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该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工作。

 二、终止筹划本次事项的原因

 公司与交易标的股东就本次股权投资事项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沟通,交易双方对交易方案进行了探讨和沟通。由于公司近期在进行关于公司产业上游延伸的重大对外投资,经结合公司内部财务资金、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并且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投资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行业资产的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一直处于筹划阶段,因此,终止筹划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公司将全力推进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已开展对该目标公司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各方将进一步确定最终交易方案,争取在三个月内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公司力求在稳定发展现有业务,努力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同时,正积极通过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机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汽车电子类智能控制器业务,目前汽车电子类智能控制器产品主要为车身控制方面,公司也在积极寻找汽车电子控制器优质标的公司以实现公司外延式发展。虽然本次事项终止,公司仍会继续积极寻找汽车电子控制器行业标的公司,实现公司深耕智能控制器业务、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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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而泰,证券代码:002402)于2018年3月1日、3月2日、3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近期筹划及开展的对外投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2),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8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9%。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开展收购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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