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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0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及2017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17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68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1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及2017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17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23号),同意接受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9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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