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6,449,5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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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范围: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已成为拥有氯碱化工与纺织工业两大业务板块,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等四大产品,配套热电、电石、电石渣制水泥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开展多种经营、现代贸易、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PVC套期保值等经济业务的氯碱行业龙头企业。
(2)经营模式: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粘胶纱上下游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在发挥产业协调优势效应的同时,充分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规模、人才、安全环保、技术创新、品牌效应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化工智能工厂,形成产品结构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园区化的氯碱化工、纺织工业生产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业链开启“+贸易”模式,积极利用地处“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构建各具特色的创新贸易平台,在保证贸易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促进公司整体收益稳步增加,实现“产业+贸易”双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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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6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新疆富丽达54%股权、金富纱业49%股权和蓝天物流100%股权,蓝天物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蓝天物流)追溯调整的情况。
注2: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行第一期15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包含中期票据的本金。在计算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时均不包含永续债和永续债利息。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1: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有公司224,055,77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4%,其中215,180,908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04%;
注2: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有公司200,917,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6%,其中149,355,246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4.3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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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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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18日出具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其2011年11月03日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券“11中泰01”与2012年03月22日发行的第二期公司债券“12中泰债”的2017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11中泰01”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12中泰债”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7年0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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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公司充分利用新疆的资源优势,不断向上向下延伸产业链,并以狠抓安全生产、提升经营效益、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项目落地为工作重点,实现了公司经济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持续深入优化“产—供—销—储—运”联动机制,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促使全员劳动生产率、装置运行率、生产成本和综合能耗实现“两升两降”。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PVC)(含糊树脂)174.80万吨,烧碱(含自用量)122万吨,粘胶纤维43.35万吨,粘胶纱25.67万吨,电石249.70万吨,发电126.24亿度。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打造氯碱化工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基地,扩大粘胶纤维、纱线产业规模,推进现代煤化工基地项目建设。托克逊能化200万吨电石一期60万吨/年项目配套的二号30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17年2月16日成功并网发电运行;金富纱业130万锭纺纱二期65万锭项目、三期20万锭纺纱项目以及富丽震纶200万锭纺纱一期100万锭纺纱项目全部建成投产;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系统运行稳定,通过项目验收;阜康能源PVC深加工基地项目一次性投料成功;托克逊能化3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阜康能源15万吨烧碱项目、阿拉尔富丽达20万吨/年粘胶纤维项目、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稳步推进;中泰新材料煤制烯烃项目启动前期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技措技改项目,降低生产单耗,取得购售电资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电费;研究物流经济,开展公铁联运,降低运费;各生产单位持续装置优化,阜康能源开展“精益管理”试点,中泰矿冶和托克逊能化石灰粉回收再利用项目,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建成PVC深加工示范基地,完成9种特种树脂中试,医用、汽车、电器等专用PVC研发取得成功;构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新进企业信息化系统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和运营协同能力得到提升,与德国巴斯夫、思科公司等先进企业搭建技术合作桥梁,进一步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主业经营,及时研判市场、开拓终端客户、稳定接单节奏, PVC内贸直销率及市场占有率大幅增长,同时进一步巩固国际物流和国际市场,累计发行中亚班列17列,率先开通中欧班列,成为新疆首家全线贯通中欧班列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全产业链经营,现代贸易、多种经营方式持续开展,同时积极拓展金融贸易,发挥金融租赁、香港公司平台作用,打造“产业+贸易+金融”经营新模式,金融贸易板块营业收入与利润不断增加,打造公司新的盈利模式。
并购重组方面,阿拉尔富丽达受让了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加快推进了公司布局疆内90万吨/年粘胶纤维生产能力的进程;托克逊能化竞拍取得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水泥资包,为配套实施托克逊能化高性能树脂产业园项目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奠定了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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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5.75%,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5.77%,主要原因是:(1)公司本期持续加大多种经营及贸易业务,业务量较上年增长较多;(2)主要产品产量、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及销量同比上升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按照上述新准则2017年度调整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562,695,461.29元,其中:直接冲减成本费用460,225,357.97元,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102,470,103.32元,与日常经营无关的仍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减少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93,624.05元、营业外支出1,321,668.53元,调整增加2016年度资产处置损失-928,044.48元,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5个公司,具体为:
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的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2,000.28万元(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为基础,各股东以现金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亿元,2017年2月9日首期新疆富丽达出资8,000万元,6月28日出资2,000万元,持有阿拉尔富丽达40%股权,能够对阿拉尔富丽达实施控制,新疆富丽达合并阿拉尔富丽达报表日确定为2017年2月28日。阿拉尔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东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张嘉海、孙治中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经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50.32万元(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为基础,2017年6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7日出资450万元,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90%股权,原股东张嘉海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6%股权30万元,原股东孙治中持有广州市创盈化工原料有限公司4%股权20万元。
新疆中泰蓝鑫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天物流新设新疆中泰蓝鑫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首期出资100万元。
上海中泰宏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天山祥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梁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上海中泰宏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17年1月完成出资340万元,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75万元,持股比例35%,上海梁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出资55万元,持股比例11%,乌鲁木齐天山祥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上海中泰宏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天山祥润投资有限公司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共同组建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中泰化学出资比例60%,中泰集团出资比例40%,首期中泰化学出资1,200万元,中泰集团出资800万元。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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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3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十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成斌、王子镐、王新华、李季鹏、吴杰江向董事会提交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8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年预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71.3万吨,糊树脂3万吨,PVC新材料产品(包括型材、石塑、建筑模板、家具板、管材等)4.5万吨,烧碱123.22万吨,盐酸7.98万吨,液氯1.02万吨,次纳10.43万吨,电石264万吨,发电129.5亿度,粘胶纤维58.78万吨,纱线28.43万吨。2018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133,708.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6,703.87万元。
本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18年盈利承诺。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449,598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1,967,439.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1、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3、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棉花铁路物流运输工作需要,为后期实现疆内棉花统一发运,争取运价下浮,以及开展公司后期开展现代贸易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一般经营范围中增加:“棉花的收购、销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的具体内容见附件《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同时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硫化钠、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己烷、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醇钠的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修改为第十四条:“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1,1-二氯乙烷、碳化钙、煤焦油、硫磺、硫化钠、硝酸、氨、过氧化氢、硝酸钠、高锰酸钾、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苯乙烯、乙烯、乙炔、氢、正己烷、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汽油、粗苯、甲醇、苯酚、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异辛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异丙胺、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正丁醇、洗油、柴油【闭环闪点≤60℃】、水合肼【含肼≤64%】、甲醛溶液、煤焦沥青、蒽油、三氯乙烯、酚油、漂白粉、氢氧化钾、亚硫酸钠、甲醇钠的销售。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棉花的收购、销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对外捐赠资产价值达400万元以上的实物或资金,累积对外捐赠达600万元以上的实物或资金。
……”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对外捐赠(实物或资金)。
……”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一个会计年度内,决定单次对外捐赠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不超过400万元的实物或资金,累积对外捐赠达到600万元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一个会计年度内,决定累计金额超过(不含本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不超过(含本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对外捐赠(实物或资金);
……”
第一百六十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
(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总经理有权决定单次对外捐赠资产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实物或资金,累积对外捐赠达到40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
……。
现修改为:“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
(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总经理有权决定累计金额不超过(含本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的对外捐赠(实物或资金)。
……”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4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六届十七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5:00至2018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8、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5:00至2018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3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8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2、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4、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3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批准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9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405,748.84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于2013年9月6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443,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0000以及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等13人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3、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8日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至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于2014年9月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新疆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同意托克逊能化开立2个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支出。托克逊能化分别于2014年8月21、22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0000。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开行新疆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1,795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投产后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和20万纱锭于2017年9月才全部达产,因此2017年度效益尚未全部发挥;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收支情况如下:
■
2015年1月6日托克逊能化与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理财本金为2.6亿元,期限为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待理财计划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理财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截至2016年1月6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2.6亿元及理财收益1,248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2月5日将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2017年11月2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于2017年12月7日将0.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事项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2017年度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实际投入22,259,243.28元,累计已投入1,037,165,735.42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8台电石炉自2015年4月起陆续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到2015年9月经验收合格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注: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利润总额19,547.30万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投产后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是托克逊能化的电石产品基本为本公司内部销售,内部结算价格较市场价格低,根据市场行情的考量,电石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目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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