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胜临时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和注销,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李广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杨德鑫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公司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推选李广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广文简历请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 贷款融资额度及审批授权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包括续贷和新增贷款。为提高融资效率,实际发生在 100,000 万元额度以内(含 1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权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签署审批文件后方可实施。2018 年度实际贷款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融资担保
1.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设定抵押、质押,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
担保的,或委托他人(包括担保机构)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审批文件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同意签署,方可实施。
2.安徽明星在 2 亿元额度范围内为本公司银行贷款向银行或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审批文件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同意签署,方可实施。
(三)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终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8年 3 月 21 日下午 14:30 召开。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简历:李广文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西南营销片区销售经理、常务副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一)公司拟定了本回购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和注销,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股价人民币7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57.1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000.5万股的 1.64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不超过六个月。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180,38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602.82万元,货币资金8,116.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3.55万元。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的生产经营、正常销售回款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监事会主席段永秀于2018年1月22日增持2000股,成交均价6.47元。本次增持行为是其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2018-01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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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1日
至2018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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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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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 真:(0833)-2595155
联 系 人:叶罗迪 周子琳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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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2 月 7 日起停牌,并相继发布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鉴于目前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条件尚不成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和发展空间,拟购买标的公司为境外气动元件行业企业,其核心产品包括气缸、驱动器和阀系统。预估购买的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和沟通。为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开展,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对方案进行了初步论证。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和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经与本次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和论证,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境外资产,在交易条件与交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预计本次重组无法按计划继续推进实施。鉴于此,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直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业绩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将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相关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