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8-0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永安林业,股票代码:000663)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详见2018年2月6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年2月10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8年2月26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此外,公司正在筹划与购买资产相关的另一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日刊登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上述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135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大幅变动。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8-00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预计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自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暨最晚复牌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本次筹划的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控股权;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翁书虎;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经融服务),餐饮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商标管理,品牌管理,房产中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施工;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工程;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机构委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冯积儒、翁书虎、王昊、杭州翠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温远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福建省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本次交易方式:现金收购,交易金额范围:7-10亿元人民币。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