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及黄博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其质押的部分股份于2018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天资产将其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2月27日。
邓天洲先生将其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4,714,438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2月27日;黄博先生将其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4,705,556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2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中天资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243,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中天资产累计质押股份合计为212,822,95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7.07%,占公司总股本的15.57%。邓天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7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邓天洲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4.98%,占公司总股本的1.46%。黄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21,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黄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5.06%,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