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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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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8-01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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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办公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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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薛飞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葛建松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王方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陈凤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张永林先生、总工程师刘林元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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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 杜莉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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