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司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松江先生提名,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司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司兴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姚国良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独立董事确认,补选司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25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26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27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8年3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2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司兴华先生个人简历
司兴华,男,1975年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7年至2004年3月曾在公司电解车间、企管科、综合处工作;2004年3月至2018年2月曾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司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国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国良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姚国良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姚国良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姚国良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不足9人,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独立董事确认,补选司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司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9.89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4.38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13,995.40万元,负债总额为361,729.21万元,净资产为252,266.19万元;2017年1-9月利润总额为14,481.08万元,净利润为11,245.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5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较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8.0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4.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9.8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9.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4.98%;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83%。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9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股份”)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四建股份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000万元。
●四建股份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4.38亿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开封市宋门关大街36号
法人代表:黄思亚
注册资本:331,138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工程等。
四建股份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建股份资产总额为254,191.91万元,负债总额为96,002.12万元,净资产为158,189.78万元;2017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64,26.95万元,净利润为12,320.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拟为四建股份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为新增担保额度。四建股份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为补充四建股份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较好,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中孚电力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孚电力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四建股份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8.0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4.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9.8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9.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4.98%;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83%。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为10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9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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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6日
至2018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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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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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8年3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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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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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司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松江先生提名,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司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姚国良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独立董事确认,补选司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司兴华先生个人简历
司兴华,男,1975年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7年至2004年3月曾在公司电解车间、企管科、综合处工作;2004年3月至2018年2月曾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司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