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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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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和2017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10,000万元受让Fantasy Art Limited、Ocean Hazel Limited持有的瑞莱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莱生物”)的8.4818%股权。详细情况见公司相关公告(编号:临2017-137、临2017-141、临2017-146)。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瑞莱生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瑞莱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86612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BF01-05

 法定代表人:徐莉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7042.75646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01年11月26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医学生化、分子生物学专业的技术开发(包括相关仪器的软件和硬件开发);生产经营III类:体外诊断试剂;II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粤药监械生产许可20020535号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0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26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4,84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45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38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48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9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3,41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64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2,76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不含港口作业及道路运输);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2,3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84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45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8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42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43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02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26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平安(上海)综字第A446201710270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人民币(币种)(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中的(折合)人民币(币种)(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债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人民币以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意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提前至该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后两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1.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第1.1条所述之最高余额内。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8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49%和30.6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2月13日,金额为人民币2,833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就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盛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睦投资”)、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关联方国润供应链经营业务需求,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经国润供应链股东协商,拟由股东为国润供应链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由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担43.35%的担保责任,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承担56.6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根据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签署的《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公司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根据公司分别与盛睦投资、润睿投资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0%、5%股权分别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国润供应链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国控润达之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之规定,国润供应链为公司之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主要内容如下:就国润供应链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提供2,833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26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药品批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电子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助剂、生物试剂、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润供应链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润达”)与盛睦投资等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图为: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2,926.22万元,总资产41,380.71万元,负债总额为28,454.48万元,国润供应链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07.75万元,净利润2,925.6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6,665.7万元,总资产52,209.19万元,负债总额为35,543.49万元,国润供应链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7,753.92万元,净利润3,739.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控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控润达49%的股权。

 (2)润睿投资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监事职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833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陆佰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其担保范围内已被北京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8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49%和30.6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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