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3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酒都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谭忠豹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王朝成独立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 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汾酒集团公司向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山西汾酒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涉及控股股东转让股权事宜,关联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国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晋泉涌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智利蓉、焦晓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