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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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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超过25亿元

 □本报记者 王维波

 

 新天然气2月27日晚公告,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以现金方式增资不超过25亿元。四川利明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利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根据公告,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城镇燃气经营、煤气层开发;对城市供热行业的开发。截至目前,四川利明设立不足一年。鉴于公司布局海外的战略规划,拟以四川利明为境内控股投资主体,以四川利明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利明有限公司为境外平台,逐步开拓海外业务及实施正在筹划中的境外资产收购。本次增资四川利明的资金将用于四川利明向香港利明增加投资,以满足香港利明开拓海外业务及实施正在筹划中的境外资产收购中的资金需求。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将以现金方式向香港利明增加投资不超过26亿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公告表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布局海外的战略规划,从长期看,有利于促进公司境内外协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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