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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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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本期营业利润的上年同期数与2016年年度报告中营业利润本期数异同的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印发的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规定企业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用于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公司按照上述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将利润表上年同期数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64,378.54元。该调整对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 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为1,532,010.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2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508,227.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0%,一方面由于本期新增收购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三家子公司,另一方面本期加盟渠道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2、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67%、19.00%和6.10%,一方面由于公司本期新收购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及贵天钻石股权,另一方面本期加盟渠道与零售渠道盈利增加。
3、 公司总资产为1,727,214.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9.67%,一方面由于本期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及贵天钻石股权以及相应产生的商誉,另一方面本期销售收入的增长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及存货余额的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8,933.6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12.42%,主要由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盈利增加。股本83,471.8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8.81%,主要由于本期发行股份购买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及贵天钻石股权所致。
4、 每股净资产上年同期上涨64.81%,主要由于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及贵天钻石股权及盈利增加。
三、 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 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薛洪岩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洪岩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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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珠宝”)进行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深圳市嘉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投资”)。投资方嘉得投资以现金方式向安阳珠宝增资666.67万元,取得安阳珠宝40%的股权,公司放弃对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安阳珠宝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666.67万元,公司持有安阳珠宝的股权比例变更为60%,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补选欧阳辉先生公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欧阳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欧阳辉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将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两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拟补选欧阳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欧阳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拟补选欧阳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欧阳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补选独立董事及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两项子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向紫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江苏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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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徐金芝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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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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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叶林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推选欧阳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欧阳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欧阳辉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将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拟补选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本事项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欧阳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欧阳辉先生简历
欧阳辉先生,1962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专业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专业,取得了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学位,并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从事化学物理学博士后研究。1993年至1994年在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助理教授;1998年至2001年在美国北卡大学担任助理教授;2001年至2005年在美国杜克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05年至2008年在美国雷曼兄弟担任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2008年至2010年在野村证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在瑞士银行担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于2010年至今,在长江商学院担任教授、杰出院长讲席教授。2014年至今担任兴权基金、海能达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兰州银行、中国平安集团独立董事。
欧阳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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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对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741.48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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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2017 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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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7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41.48万元,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66.12万元,相应减少 2017 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66.1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备查文件: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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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将于2018年3月到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紫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的综合授信业务于2018年3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紫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两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江苏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融资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路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57,826.49万元,负债总计 118,344.95万元,净资产为39,481.5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60,187.71万元,利润总额5,515.43万元,净利润为4,029.84(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25,696.39万元,负债总计 179,781.61万元,净资产为45,914.78万元;2017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 127,275.32万元,利润总额9,638.18万元,净利润为7,233.23万元(未经审计)。
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债权人: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紫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期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申请授信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为江苏珠宝向紫金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4亿元
二、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2月7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0.99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47.37%,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0.8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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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珠宝”)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深圳市嘉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投资”)。投资方嘉得投资以现金方式向安阳珠宝增资666.67万元,取得安阳珠宝40%的股权。公司放弃对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安阳珠宝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666.67万元,公司持有安阳珠宝的股权比例变更为60%,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事项,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增资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嘉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保税区21 栋北八楼8A、8B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法定代表人:周奕光
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钟表、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翡翠、珠宝宝石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型基金);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7、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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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郑纯丽女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中路环岛内威尼斯印象三楼317-318号
3、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钟葱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经营范围:
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钟表、工艺品批发零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标代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7、 增资前后股权变化情况
增资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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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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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安阳珠宝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投资人: 深圳市嘉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有股东: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资扩股的方案
1、 投资人同意以6,666,666.67元(大写:陆佰陆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下称“增资价款”)认缴目标公司人民币6,666,666.67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增加至16,666,666.67元。
3、各方确认,投资人在本次增资完成日后有权按照其股权比例与其他各股东共同享有目标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4、各方同意,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投资人成为目标公司的正式股东,按照目标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本次增资的安排
1、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签署目标公司章程等办理本次增资审批和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
2、上述1所列文件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资本从10,000,000.00元增资至16,666,666.67元的相关信息。
3、投资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四十五(45)日内将增资款100%(6,666,666.67元)支付至目标公司增资专用账户,并将有关的划款凭据传真或邮寄至目标公司。
4、各方同意,在投资人全额支付增资价款后二十五(25)个工作日内,原有股东应促使目标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在工商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 违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不论本协议是否最终生效,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遭受的或者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五)合同生效
1、 各方同意,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甲方进行本次增资;
3、本次增资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安阳珠宝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本次增资事项并未影响公司对子公司安阳珠宝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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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9日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15:00至2018年3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8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3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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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3月16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胡奔涛、宋晶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3月19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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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