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会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玉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迟娜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部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范庆伟先生、李会君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宋银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樊培银先生、丁乃秀女士、宋银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 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3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渠汇成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凤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克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黄克娜女士、王凤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令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暨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公告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型阀门建设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建设期计划3年,总投资15,923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6,000万元,并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增资形式对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伟隆”)分期出资9,923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9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实施时资金不足部分或者实际投资超过计划投资时由莱州伟隆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莱州伟隆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00%股权。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为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莱州伟隆的生产产能及符合环保管理要求,投资新型阀门建设项目,满足阀门产品主要原材料、关键件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本议案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议案事项的审议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事项已经莱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还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环评等审批流程。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海郑村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阀门、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3、莱州伟隆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增强莱州伟隆的铸造生产产能及符合环保管理要求等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阀门产业的持续发展,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增资形式对莱州伟隆分期出资9,923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9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经营发展仍将面临未来市场竞争、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努力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和内控管理制度,促进各项资源的有效整合,努力控制经营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莱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莱经改备[2018] 02号)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8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庆伟先生、李会君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樊培银先生、丁乃秀女士、宋银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樊培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樊培银先生、丁乃秀女士、宋银立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范庆伟先生,男,汉族,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至198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助理工程师;1988年至1995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5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莱州伟隆执行董事、伟隆五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伟隆流体执行董事、英国伟隆董事兼经理、美国伟隆董事、惠隆投资执行董事。
范庆伟、范玉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5.25%和3.75%的股份,同时,范庆伟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惠隆投资72.7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4.3638%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363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庆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会君先生,男,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工程师;1998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会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4506%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会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玉隆先生,男,汉族,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采购部副部长,现兼任伟隆流体监事。
范玉隆先生持有公司3.75%的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363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玉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迟娜娜女士,女,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迟娜娜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0.354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迟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樊培银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1989年7月任吉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2001年4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9年4月 至 2013年12月,任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现“天华院”)独立董事;2009年6月 至2015年6月,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3月至今,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青岛市财政局财务评审专家。
樊培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樊培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乃秀女士,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生导师。2005年至2014年历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教师、副教授。2014年至今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2014.4至今,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7至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乃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丁乃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银立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2004年,担任开封高压阀门厂总工办副主任,开封高压阀门厂厂长助理,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5年,担任中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3月至今,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阀门协会秘书长。
宋银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宋银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8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克娜女士、王凤春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上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令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克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至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今,兼任股份公司监事。
黄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黄克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凤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2007年7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2007年7月-2013年5月,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大学讲师;2013年5月至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品管部职员。
王凤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凤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令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王令江将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令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2003年3月职业中专毕业,2003年3月入职青岛伟隆公司试压工,2006-2008年担任喷涂班班长,2009-2015年担任车间主任,2016年至今担任生产部副部长。
王令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令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是依据《公司章程》,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预案合理。公司董事在完善公司规范治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公司为董事发放薪酬是对董事为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薪酬的拟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
张世兴:
王圣诵:
丁乃秀:
2018 年2月27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 年3月17日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建议,提名范庆伟先生、李会君生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丁乃秀女士、宋银立先生、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3、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各位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职能力,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4、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世兴:
王圣诵:
丁乃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