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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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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1,035,44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035,443股新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81,035,443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3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湛江广旭源”)、颜秉伦、黄晓军、王建丽、乔通。上述持有人承诺其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冠豪高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票限售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冠豪高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1,035,443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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