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下属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由于原公告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准确,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段:
更正前: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以联合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共增加1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更正后: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以联合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共增加1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关于下属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一、交易概述”第一段:
更正前: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2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新兴际华”)合作,以联合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共增加1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具体如下:
更正后: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2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新兴际华”)合作,以联合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共增加1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具体如下:
以上补充更正,不影响原公告其他部分的内容,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差错的出现,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