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9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50,262,697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8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400,0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1,967,599,999.87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6]4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世纪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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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世纪城支行专户(账号:95100401000156896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110164698880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账号:51050188083600000628)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