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3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月27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628,296,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11,28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17,009,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520,468,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4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17,009,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6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9,962,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8%;反对5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提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杨诗雯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8-3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2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7年8月11日至2018年2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2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上表所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综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3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收购江苏爱康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追溯调整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
3、报告期内,公司处于股份回购期间,故披露的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已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取得了稳步发展。制造板块潜心研发、稳健转型,以努力保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积极探索新产品开发为经营策略;新能源发电业务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度电必争,在新疆、甘肃、青海电站积极了解当地政策,利用援疆、双边、多边交易、挂牌竞价机制主动参与电量交易,尽最大努力增发电量;能源互联网领域从容拓展、完善布局,公司以基础性业务单元的优质资产为压舱石,通过大数据与金融打通发电侧与售电侧,在售电、征信、电力检测、大数据、碳资产等业务上展开布局。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制定的“拟出售部分并网电站,轻资产运营,致力成为国际清洁能源服务商、能源互联网运营商”的发展战略,聚焦电站后市场服务和电力消费侧配套,优化资产配置,重点关注已并网的存量电站质量提升和系统优化。因此,公司决定放弃部分未开工建设的地面电站项目,将其前期投入的不可回收成本进行费用化,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
3、报告期内,受政策和市场的影响,国内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建设趋缓;同时,2017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呈现较大幅度下降,国内金属等原材料价格呈现较大幅度上升。因此,公司光伏制造业销售量和盈利水平有些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84亿元,同比增加2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5.54%,总资产同比增加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加1.29%。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21)预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增长-29%至6.5%,变动区间为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