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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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1、经营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实现营业总收入184,15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31%;营业利润15,616.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2.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0%。收入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聚酯产品价格上涨所致;盈利下降主要系公司聚酯原材料价格上涨,聚酯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2、财务状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317,072.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3,517.87万元,资产负债率38.27%。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7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17年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7年度业绩同比上升-30%-0%,实际下降23.50%,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㈠、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昌国先生签字并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