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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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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本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贵所《关于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5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关注函》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或“乙方”)于2018年1月29日中标成为“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供货商事项所列问题向贵所做出如下书面回复:

 一、 巴洛特上述中标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生效时间、项目执行期限、违约责任等的说明如下:

 答:巴洛特中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项目招标人: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东路;

 (2)工程业主:中建联合体(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监理: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4)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供货承揽的范围:覆膜金属复合板的供货及承揽;

 3、项目金额:含增值税暂定合价484000.00元;

 4、生效时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018年1月29日)

 5、项目执行期限:乙方收到签字计划单后24小时内完成备货工作;在具备安装条件,甲方通知安装之日起10日内,乙方完成安装。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按约定及时支付材料货款,若甲方不按照约定对材料货物验收或者不及时支付货款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逾期将材料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或逾期通过甲方、工程业主、工程监理等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1% 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业主之工期违约罚款);逾期超过 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

 (3)进场后本承揽作业工期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单位的主承包合同要求,同时必须满足甲方现场进度计划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业主、监理、总包、政府相关部门各种形式的处罚)。逾期超过 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在本合同供货及承揽作业期内,若因乙方供货、安装、承揽不及时或供应材料及承揽作业之质量不合格,无法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或者业主、监理方认为乙方供货、安装不及时而需要更换供货单位,或者甲方认为乙方组织管理不力,施工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工期要求,或不服从现场甲方代表指挥与管理,影响甲方信誉与利益,甲方均可单方面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材料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样品要求或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须承担该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且对于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货物之货款,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材料设备本身、房屋、装修、人员等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扣留相应货款预先充抵这些损失,若有不足部分,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可选择乙方免费更换、修理或解除合同。

 (6)权利担保:乙方对交付甲方的材料货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等物权及法定优先权和其他权利)的义务;如果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7)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 巴洛特是否已具备开展上述项目的资质、技术、人员、资金等条件,并对其履约能力作出分析的说明如下:

 答:巴洛特具备开展上述项目的资质、技术、人员、资金等条件,及相应的履约能力。截止本回复日,巴洛特已将合同范围内的供货交付至工程现场(不含增补部分)。

 三、 巴洛特中标事项预计对你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风险提示;

 答:“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工程是雄安新区第一个基础设施项目,本次中标事项暂不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巴洛特作为一家刚成立不久的新公司,此次中标成为“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供货商,充分证明了其产品的实力和水准;巴洛特“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智慧建造” 的建筑装饰理念也得到充分认可,为巴洛特未来业绩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品牌基础。

 截止本回复日,巴洛特已将合同范围内的供货交付至工程现场(不含增补部分),本次中标项目执行过程中安装部分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暂未发现其他风险;暂未发现本次中标项目执行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审批程序。

 四、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答:截至当前,公司不存在因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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