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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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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1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10日以邮件和口头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分别为陈建华、李玉顺、牛建伟、卢灿华、申兴良、温振祥、李志宏、郑锦桥、韩赤风。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忠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五名非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以及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1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吴忠 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暂未取得,董事会承诺安排被提名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具有丰富的资本运营的工作经验,并曾担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具备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 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2月12 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吴忠 ,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暂未取得,董事会承诺安排本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具有丰富的资本运营的工作经验,并曾担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具备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 本人、 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 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吴忠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1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6日(周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3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应选监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议案2涉及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事项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年3月5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郝洪帅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5.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表决方法:1.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填写同意票数;2.若委托人未能按照表决方法填写授权委托书造成无法确认其表决结果的,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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