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公司股票2018年2月12日复牌,股价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涨幅累计超过20%。公司请投资者充分注意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具体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1、公司复牌后,股价涨幅较大,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持股比例、公司收入及盈利不产生影响,对公司基本面不产生影响。本次高送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将相应摊薄。
2、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与本次高送转不相匹配。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约为22.47%,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施完毕每10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17年度预计每10股转增15股。2017年度两次合计转增股本的比例较大,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3、前期解禁的首发限售股股东中,合计有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7.4274%的公司股份,在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性。
在前期解禁的首发限售股股东中,其中的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ILLO LIMITED、乌鲁木齐合睿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家股东目前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17.4274%,5家股东目前尚合计持有总股份数1242.8541万股。
上述5家股东在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性。
经公司今日向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思明区昭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ILLO LIMITED、乌鲁木齐合睿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确认,上述股东在公司复牌之后2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减持行为。
股东邓跃辉明确表示在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议事项之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塞力斯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禁售期为2019年10月30日,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可能。
公司前期解禁的首发限售股股东中,传化控股集团、乌鲁木齐林沐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17年四季度已经减持完所有所持公司股份。
详情见下表。
截至2018年1月31日收盘,前次解禁的首发限售股股东截至目前的持股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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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股份数量为2017年10月23日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4股)除权后登记的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