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 2018-00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王振勃先生因外出,书面委托董事陈培玉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成立一汽富维本特勒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合资成立一汽富维本特勒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本特勒”)。此项目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中性化和前沿化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公司传统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定位。
富维本特勒为合资双方在汽车结构件产品上的全方位合作单位,未来将成为一汽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及一汽集团在汽车轻量化(高强钢、热成型、铝合金)领域的开发伙伴。
富维本特勒注册资本1.2亿元,公司出资额0.9亿元,占75%;本特勒出资额0.3亿元,占25%,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项目总投资额1.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双方股东签订的合资合同,由富维本特勒按相关规定以评估价格购买双方相关资产并转移相关业务;
2.根据合资合同,双方股东为项目生产准备阶段垫付的前期费用,富维本特勒成立后返还给双方股东;
3.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富维本特勒自行筹措。
项目预计于2021年达产,达产年销售收入36,673万元,利润总额2,696万元,投资收益率14.0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65年。公司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冲压件分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注销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冲压件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停产清算的意见”的函,于2018年2月1日收到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华威”)“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请示”的函。
富维华威成立于2014年2月,公司持股60%,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持股40%,富维华威主营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塑料件模具(汽车保险杠、仪表板、门内板、格栅、车灯等)及汽车塑料制品业务。
富维华威财务情况(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自富维华威成立以来,业绩连年亏损且亏损加剧,主要原因是: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料成本、运输成本持续上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与成立公司时相比,同比降幅达到20%,造成订单减少同时盈利空间大幅下降;专业人才尤其是模具钳工缺少,尚未形成大型模具独立开发能力。虽然经过股东双方及富维华威的不懈努力,仍未改善,预计未来盈利空间不大,仍然达不到预期,富维华威经营困难短期难以解决。
股东双方同意对富维华威依据相关法律、合资合同及章程进行解散和清算,及时止损。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议案》发表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经管会办理富维华威依据相关法律、合资合同及章程进行解散和清算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现场及网络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人员参会,会议审议《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 2018-00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8-00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1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日
至2018年3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8年2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投融资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 2018-00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或“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5570K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绿园区锦程大街69号
5、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6、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7、成立日期:1985年06月19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2月8日-2月9日一汽富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公司股票1,300,600股,占总股本0.31%。本次权益变动前,一汽富晟持有公司20,522,812股股份,占总股本4.85%;本次权益变动后,一汽富晟持有公司21,823,412股股份,占总股本5.1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