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7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