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公司”)于2010年与陕西御指天娇足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指天娇足浴公司”)签订了《天地时代广场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千禧公司将位于西安市凤城二路10号北天地时代广场地上四层(10401、20401)的商业房屋(承租建筑面积面积为3,382.03平方米,实际查丈面积为3,392.77平方米)租赁给御指天娇足浴公司作娱乐业、餐饮及服务业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以上内容详见2010年9月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现因御指天娇足浴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要求将租赁期限延长三年。2018年2月12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延长租赁期限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将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延长三年,期间每月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5.99元 (承租实际查丈面积为3,392.77平方米),除补充协议所做变更之外,其他条款遵照租赁合同执行。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入,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亦可实现稳定的租赁收益,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有利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