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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1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经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的,则前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变更后新实施主体继续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依托北京优势创新资源,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于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围绕超材料尖端技术在军民两用融合领域前沿发展方向,构建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超材料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拟在北京市昌平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光启尖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启超材料”)。

 北京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光启超材料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因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加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的对外投资(不含之前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对外投资)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北京光启尖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4)。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周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经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的,则前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变更后新实施主体继续进行。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现金管理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能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注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实缴光启超材料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其余19,9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万元对光启超材料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62,000万元,实收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62,000万元。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万元对光启超材料进行增资,其中38,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2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由62,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及《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

 2017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7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20,167.31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有未到期产品共计1,735,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90,742,183.08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5,799,040.43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一方面,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导致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的客观情形,使得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另一方面,公司原计划的募投实施地点的政府基础设施配套未按计划实施完毕,未能提供满足建筑物全面施工要求的道路,致使公司募投项目难以开展大规模建设。为尽快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已积极筹划应对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经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的,则前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变更后新实施主体继续进行。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保本投资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对同一款投资产品的购买额度不得拆分使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风险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启技术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光启技术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名称,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20,167.31元(全部为产业化项目支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有未到期产品共计1,735,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90,742,183.08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5,799,040.43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20,167.31元(全部为产业化项目支出),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晚于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房产租赁协议》,公司拟实施募投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土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4.31万平方米用于产业化项目,0.69万平方米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12.39万平方米用于产业化项目,2.61万平方米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上述土地于2015年9月16日竞得,并制定了包含募投项目拟租用办公、生产及研发用房的地上建筑物建设施工规划。该规划将地上建筑物分四区进行建设,2015年9月1日启动地质勘查工作,计划至2018年2月12日全部竣工验收。

 截止目前,因募投实施地点的政府基础设施配套未按计划实施完毕,水电配套尚不齐全,原承诺的道路工程因跨越河道,最快需2018年底才能竣工,政府未能提供满足建筑物全面施工要求的道路,故无法按计划完成建筑物施工,致使公司募投项目难以开展大规模建设。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已完成了对项目实施地的规划设计,部分设备选型等工作。考虑到因目前募投项目建筑物施工进度难以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开展大规模建设,为尽快推动募投项目规模化建设,如期在三年规划建设期内完成建设内容,实现建设目标,公司拟采取包括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相关变更”)的方式解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晚于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的状况。近期公司已着手积极筹划寻找更适合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的地点。

 经多方洽谈与对比,产业化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的项目立项备案已经完成,项目环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已完成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意向地块已经挂网公示。公司拟于公告后一个月左右内启动产业化项目相关变更程序,具体时间取决于项目相关程序办理时间和前述地块的招投标结果,一旦变更条件满足,公司将立即正式启动产业化项目相关变更程序。

 研发中心项目拟变更的实施具体地点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正在与合适对象积极洽谈,争取尽快启动研发中心项目相关变更程序。

 五、风险提示

 产业化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尚未完成,研发中心项目拟变更的实施具体地点尚未最终确定,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募投项目相关变更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项目变更条件成就后尽快安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因此,募投项目相关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北京光启尖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依托北京优势创新资源,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于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围绕超材料尖端技术在军民两用融合领域前沿发展方向,构建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超材料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拟在北京市昌平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光启尖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启超材料”)。

 北京光启超材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光启超材料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

 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包括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内,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不含之前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的对外投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680.2万元(具体为本次对外投资1000万元、光启超材料出资480.2万元参股设立山东齐鲁光启材料有限公司、光启超材料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光启超材料出资2200万设立全资子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加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的对外投资(不含之前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对外投资)金额人民币30,816.54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1.14%,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对外投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光启超材料,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北京光启尖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6号楼305室(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注册地址为准)

 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制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高端功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开发、咨询、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北京光启超材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构建以超材料尖端技术为核心的军民融合产研通道,开展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合作、高新成果转化和创新载体培育,助力区域创新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新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该新设公司,促使该新设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尽管如此,由于宏观环境和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北京光启超材料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公司对北京光启超材料拥有控制权,因此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3月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日下午 15:00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18年2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人:张轶、刘天子

 (三)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0755-86329077

 (四)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光启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提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提外的其他所有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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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8年2月2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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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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