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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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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近日公司接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

 2018年2月9日至2月12日,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133,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02.452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注: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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