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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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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2月7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自查及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本次拟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含7.9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六)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投资于资本性支出项目中的一种或几种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九)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事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登记、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四、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及成本,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五、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间、子公司间)在2018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共438,000.00万元,具体如下:

 表一: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简称注释: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简称“创尔特”;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骏伟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名厨香港”;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活力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热能”;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鄄城生物质”;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满城热电”;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雄县热电”;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蠡县热电”;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曲江热电”;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嘉祥生物质”;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铁岭环保”;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松原生物质”;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城生物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陆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5%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具用具配件、抽油烟机、消毒柜、室内加热器、燃气调压器、电磁炉、电热开水瓶、电压力锅、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微波炉、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空调扇、塑料制品、烹调器、面包炉、电炉、烤面包器、烘烤器具、烤炉、烤面包机、制面包机、空气调节设备、空气干燥器、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气消毒器、润湿空气装置、水净化装置、水消毒器、水净化设备和机器、冰箱、面条机(手动)、厨房用具,生产经营电蒸箱、电烤箱。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环保设备,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售后服务(含调试、维修);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 81,896.78万元,总负债39,481.33万元,净资产42,415.45万元,实现净利润1,528.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家用电器、各款烧烤炉、燃气炉具、燃气取暖器、燃气饭煲等燃气用具,日用五金制品,金属模具制品,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56,534.19万元,总负债39,748.17万元,净资产16,786.03万元,实现净利润-1,299.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994年12月1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董事:何启强、麦正辉,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39,798.98万元,总负债23,382.13万元,净资产16,416.85万元,实现净利润429.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5年4月10日在江门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经营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抽油烟机、消毒柜、厨房用具、燃气烤箱、电烤箱、电蒸箱、集成灶、洗碗机、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气用具配件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要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7,139.88万元,总负债8,818.59万元,净资产8,321.29万元,实现净利润-397.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17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军燕,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省内供电营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总资产1,137.68万元,总负债96.54万元,净资产1,041.14万元,实现净利润-31.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8,382.10万元,总负债6,288.08万元,净资产2,094.02万元,实现净利润208.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在保定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86,385.66万元,总负债82,393.32万元,净资产3,992.34万元,实现净利润-507.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6,425.12万元,总负债13,867.06万元,净资产2,558.06万元,实现净利润-85.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7,100.39万元,总负债4,587.70万元,净资产2,512.69万元,实现净利润-134.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在韶关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电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9,150.04万元,总负债7,269.40万元,净资产1,880.65万元,实现净利润-65.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75.83万元,总负债43.29万元,净资产232.53万元,实现净利润-66.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在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5,134.50万元,总负债2,742.89万元,净资产2,391.61万元,实现净利润-102.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9日在吉林省松原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圆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330.56万元,总负债1,670.78万元,净资产1,659.78万元,实现净利润-50.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1日在河南省永城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圆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生物质能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372.32万元,总负债644.08万元,净资产2,728.24万元,实现净利润-70.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详见表一),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8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18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43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8%,实际担保余额为90,5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75%;逾期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拟新增担保总额:43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32%。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外销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业务部门在接受订单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报价依据,如果汇率变动偏离预计较多,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因此,公司为控制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2018年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2018年新增发生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业务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占用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在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时无需投入资金。

 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授权总裁麦正辉先生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平衡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内控制度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远期结售汇业务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循环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3. 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等风险投资。

 4.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合法合规。

 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 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授权总裁麦正辉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购买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龚韫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龚韫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龚韫女士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龚韫女士的董事会秘书职务需履行至新的董事会秘书选举产生之日。董事会对龚韫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聘任张蓐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蓐意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张蓐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邮政编码:528415

 附:张蓐意女士个人简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张蓐意女士个人简历

 张蓐意,女, 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居留权,大专学历,财务与金融管理学专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任职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自2016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兼任公司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内黄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兼任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近五年还曾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董事。

 张蓐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蓐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张蓐意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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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蓐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蓐意女士因公司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张蓐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蓐意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张蓐意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张蓐意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黄荣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附:黄荣泰先生个人简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黄荣泰先生个人简历

 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

 现任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内黄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黄荣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荣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黄荣泰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关玉峰、董安、李树虹、谢腾、谢世文、孟祥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3,106,144股变更为742,756,1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因此而相应减少。为此,公司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作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黄荣泰先生个人简历

 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

 现任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内黄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黄荣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荣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黄荣泰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

 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鉴于河南省在2017年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豫政办[2017]82号),全面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受有关政策影响,公司拟在鹤壁市投资建设以燃煤为主体的动力中心项目无法继续实施,为此决定解除于2015年5月11日通过子公司鹤壁市国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共同签署的《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并于2018年2月9日完成《〈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或“本协议”)的签署。截止到公告日,已收到甲方退还乙方已垫支的项目用地补偿费用7,332,610.40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该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署背景

 1、鹤壁市国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昌能源”)于2015年5月11日与宝山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据此国昌能源负责投资、建设、运营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动力中心项目”)。公司通过受让国昌能源100%股权来实施本项目。

 2、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与河南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公司”)及鹤壁市科发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金泽公司持有的国昌能源80%股权及科发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2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560 万元和140万元。(详见201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受让鹤壁市国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

 本次股权转让于2015年5月19日获宝山管委会同意(鹤宝山函[2015]23号),不影响国昌能源与其签署的《投资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

 3、2015年5月29日,公司在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国昌能源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详见2015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完成鹤壁市国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4、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8日和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本项目的投资。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投资估算约为5亿元人民币(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项目规模暂定为3台130t/h锅炉、3台220t/h锅炉,配相关辅助设备。(实际投资建设规模以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详见2015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1)

 5、2016年4月6日,国昌能源收到宝山管委会下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鹤宝山能源【2016】05490),本项目获准备案。(详见2016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鹤壁市宝山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获得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6、由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国昌能源进行企业名称、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并于2016年6月7日在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详见2016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鹤壁市国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

 7、2018年2月9日,甲乙双方签署《〈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动力中心项目投资协议〉解除协议》。本协议的签订,主要由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豫政办[2017]82号),全面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即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否则不能出具能评报告,不得开工建设。尽管经过甲、乙双方和鹤壁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方协调争取,但用煤替代指标无法落实,乙方拟投资建设以燃煤为主体的动力中心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经过甲方及鹤壁市财政局与乙方共同协商,并取得乙方投资主体单位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乙方将已经对农民进行补偿、场地已经平整的场地退还给甲方,甲方同意收回前述场地并退还乙方垫付款及支付补偿款。据此,根据《投资协议》第五十条 、第五十二条有关约定,双方现签订《解除协议》。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鹤壁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是河南省首批确认的重点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试点产业集聚区、国土集约节约达标单位,是2011年度全省十快产业集聚区。集聚区位于鹤壁市西部浅山丘陵地带,总规划面积17平方公里。

 (摘自鹤壁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政府网http://www.hbbsq.com)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因非甲、乙方原因致使《投资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条件均得到满足后解除《投资协议》,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1、在2018年 02月28日前,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已垫支的项目用地补偿费用17,542,25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肆万贰仟贰佰伍拾玖元)。

 2、在2018年02月28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平整及其他前期工作补偿款21,802,132.2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万贰仟壹佰叁拾贰元贰角伍分)。

 若甲方未按上述支付约定条款履约,则《投资协议》的解除日期相应顺延至上述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若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付款,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在解除《投资协议》且甲方已完成对乙方的垫付款退还及补偿款支付后,乙方不再向甲方及关联单位及个人追索任何权益, 双方相互之间也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三)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力中心项目备案注销手续。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在甲方管辖区域内的其他投资项目提供助力及相关优惠。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实施将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本项目主要的前期投入 4295.73万元(含商誉600万元),根据协议将收到政府补偿款2180.21万元,合计处置损失预计约2115.52万元。该损失已计入同日披露的《业绩快报》中的2017年度经营业绩数据。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实施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场地和资料移交后,政府由于第三方原因不能及时付清全部款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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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8年3月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8年3月3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

 四、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和解押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函告,获悉何启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和解押;新产业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启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3%,已累计质押股份25,14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占公司总股本的3.38%。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产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5 %;已累计质押股份88,8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5%。

 4、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交割单;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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