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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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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所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1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1月2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1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和2月2日、2月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8-008)。

 现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重组框架方案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无关联的第三方和公司股东,预计涉及部分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鉴于下游应用领域,标的公司亦涉及细分行业为制冷配件制造业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相关事宜,推进相关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协商工作,协商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方式等多项内容。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正按既定程序进行多方确认,处于论证过程中,公司与交易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初步选聘并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按期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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