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06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增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橙财富稳盈284号”)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收到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于2017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421,021,090股,买入均价2.73元,买入比例为届时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4%。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
3.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权益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2017年2月23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买入421,021,09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4.999999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21,021,090股,占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4.999999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增持行为是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1,021,090股,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4.9999994%。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5.上述增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0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减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橙财富稳盈284号”)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327,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4%。根据收到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432,327,417股,减持均价2.5784元,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3.9494401%;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累计卖出115,000,000股,减持均价2.5457元,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1.0505593%;合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4.9999994%;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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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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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2.上述减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股票代码:60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2月13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山东钢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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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8478XL
经营期限 自2011年1月7日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联系人 俞瑶
联系电话 0755-22626286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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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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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山东钢铁股份,其目的是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为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山东钢铁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钢铁权益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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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不持有山东钢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将持有421,021,090股,占山东钢铁届时总股本比例为4.9999994%,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简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于2017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买入421,021,090股,买入比例为公司届时总股本的4.999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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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21,021,090股,占山东钢铁届时总股本比例为4.9999994%,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股份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参与山东钢铁2015年定向增发获配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买入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山东钢铁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增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并未买卖山东钢铁股份。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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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罗春风
签署日期:2018年2月13日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股票代码:60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2月13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钢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8478XL
经营期限 自2011年1月7日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楼
联系人 俞瑶
联系电话 0755-22626286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二、预计未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已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钢铁权益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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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327,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4%,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简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432,327,417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3.9494401%;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累计卖出115,00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1.0505593%;合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4.999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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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管计划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山东钢铁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并未买卖山东钢铁股份。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稳盈284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罗春风
签署日期: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