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1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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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 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名,代表股份325,568,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4,088,969股的58.757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股份322,335,4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4,088,969股的58.174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3,232,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4,088,969股的0.5835%。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3,794,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4,088,969股的0.6848%。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25,568,3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日发纺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日发纺机部分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321,773,750股回避,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3,794,55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补选吴捷先生、黄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322,335,453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0%。
(2)选举黄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322,335,453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1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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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2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本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王本善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议后同意选举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潘自强先生、黄海波先生、仝允桓先生
2、战略委员会成员: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陆平山先生
3、提名委员会成员:仝允桓先生、王本善先生、汤立民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汤立民先生、黄海波先生、仝允桓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吴捷先生及黄海波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吴捷先生及黄海波先生的简历
1、吴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7年10月,法律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裁。曾任浙江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家863计划CIMS主题工作先进工作者、浙江省杰出民营企业家、第三届浙江青年科技金奖、绍兴市青年建设功臣、浙江省轻纺工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经济发展论坛常务理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五届常务理事、绍兴市七届人大代表等多项荣誉称号。
截至会议日,吴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3,740,000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8年2月,本科学历;现任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会议日,黄海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