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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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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8-01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2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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