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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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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黄建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已向董事会建议提名黄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黄建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黄建洲先生任职期间为监事会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十九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经过差额选举,选举卫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卫建华先生:51岁,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河南省周口地区邮电局主办会计,河南省项城市邮电局副支局长,河南金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包装总公司主任科员、副处长,本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中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长、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卫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37,44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股份683,739,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444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70,884,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28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855,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52%。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20,975,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8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679,647,140股同意,4,092,447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丁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8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898%;反对4,092,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1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田智玉律师、赵力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骆家马龙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张福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二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丁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副董事长简历见2018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04号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丁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简历见2018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04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黄建洲先生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黄建洲先生已于2018年2月12日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无买卖中工国际股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聘任黄建洲先生为财务总监,经审阅黄建洲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聘任程序合法。财务总监是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同意聘任黄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保证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5号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6号公告。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7号公告。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丝维投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018号公告。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黄建洲先生:40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工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汇聚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长兴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董事、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建洲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36,558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最高额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资源”)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工资源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授信之日起一年。有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7-017号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中工资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共计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用于中工资源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公司拟为中工资源上述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1亿元人民币授信为免担保授信)。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授信之日起一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保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4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酒类、汽车、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化肥、焦炭、铁矿石、冶金炉料、钢材、木材、纸浆、有色金属、食用农产品、饲料、棉花的销售,仓储业务(除危险品)。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工国际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工资源的资产总额为325,590,894.67元,负债总额为114,042,752.26元,净资产为211,548,142.41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953,299.27元,利润总额6,559,567.96元,净利润5,026,336.4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工资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中工资源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中工资源向中国交通银行申请3亿元(含等值外币)银行授信提供2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授信之日起一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中工资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103,335.4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62,432.73万元的比例为13.55%。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担保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中工国际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银行授信提供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设立公司概述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香港公司”)拟出资800万美元投资设立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CAMCE American Holding Inc,以下简称“中工美国公司”,暂定名),中工香港公司拥有100%股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需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HINA CAMC ENGINEERING HONGKONG CO.,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22楼2201-03室(RMS 2201-03 22/F WORLD-WIDE HOUSE 19 DES VOEUX RD CENTRAL H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罗艳

 注册资本:15.4亿港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工程承包服务、国际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工香港公司100%股权,为中工香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CAMCE American Holding Inc)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由中工香港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CAMCE American Holding Inc)(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首府多佛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工香港公司100%股权,中工香港公司持有中工美国公司100%股权,公司为中工美国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产业并购、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工程承包、投资咨询、进出口贸易等。

 上述信息,以最终注册内容为准。

 四、设立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工香港公司投资设立中工美国公司,可以有效隔离风险,充分享受美国对本土企业的优惠政策。

 设立中工美国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中工美国公司将在美国承接水处理工程项目,开拓美国市场,继续落实公司水务板块的发展战略。

 公司长期跟踪研究美国市场环境,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法律、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中工美国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设立公司概述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CAMCE American Holding Inc,以下简称“中工美国公司”,暂定名)拟出资800万美元,在美国特拉华州首府多佛设立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CAMCE Water American LLC,以下简称“中工水务美国公司”,暂定名)。中工美国公司拥有100%股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需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控股(美国)公司(CAMCE American Holding Inc)(暂定名)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首府多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成立日期:截止目前,该公司尚未设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工美国公司100%股权,公司为中工美国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产业并购、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工程承包、投资咨询、进出口贸易等。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CAMCE Water American LLC.)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由中工美国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水务美国有限公司(CAMCE Water American LLC.),(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首府多佛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工美国公司持有中工水务美国公司100%股权,公司为中工水务美国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上述信息,以最终注册内容为准。

 四、设立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中工水务美国公司,可以有效隔离风险,充分享受美国对本土企业的优惠政策,推动落实公司属地化战略,塑造公司在美国的品牌形象,有利于在北美地区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公司长期跟踪研究美国市场环境,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中工水务美国公司在开展经营过程中,将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控制经营和投资风险。中工水务美国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丝维投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5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与芬兰北方生化公司签署了芬兰Boreal Bioref生物炼化厂(纸浆厂)项目(以下简称“芬兰纸浆厂项目”)商务合同,合同金额8亿欧元。有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024号公告。为落实公司“三相联动”战略,推进该项目投融资和工程承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中工国际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安安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AnAn Group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安安集团”)、丝维林浆产业管理有限公司(Silvi Industries Management S.a.r.l,以下简称“丝维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丝维投资企业(Silvi Investment S.C.S,以下简称“丝维投资”,暂定名)。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丝维投资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001万欧元,中工国际、安安集团和丝维管理公司拟分别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000万欧元、1,000万欧元和1万欧元。中工国际、安安集团为有限合伙人,丝维管理公司为普通合伙人。

 2、由于丝维管理公司董事王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丝维投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合作方情况

 1、安安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 Raffles Place, #11-61 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 (048616)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资本:8.6亿新加坡元

 注册代码:200416177H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贸易(进出口)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5日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Ye Jianming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安安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安安集团是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共同市场经济、基础设施产业服务和股权投资,是新加坡上市公司安安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Y35)的控股股东。安安集团在欧亚区域具有丰富的海外资源,拟与中工国际共同开拓林浆产业资源。

 2、丝维林浆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4, rue Edward Steichen, L-2540 Luxembour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00欧元

 注册代码:B216279

 主营业务:浆纸和林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历史沿革: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丝维林浆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3,750欧元与林浆产业公司(Silvi Industries AB)共同发起设立丝维林浆产业基金管理公司(Silvi Industries Management S.a.r.l,暂定名)。2017年7月5日,丝维林浆产业管理有限公司(Silvi Industries Management S.a.r.l)成立。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浆产业公司(Silvi Industries AB)持股70%,为控股股东;Carl Johan Krigstrom持有林浆产业公司(Silvi Industries AB)6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投资领域:丝维管理公司拟与各类产业投资人及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渠道与工具的资本放大作用,投资包括芬兰纸浆厂项目在内的中大型纸浆厂项目,同时凭借国内紧缺的原材料供应资源,与浆纸领域大型企业合作,建立贸易和销售渠道,奠定公司在国内浆纸产业的影响力和重要地位。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41,838欧元,负债为1,570,161欧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欧元,净利润-240,323欧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于2017年7月成立,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持有丝维管理公司30%股份,丝维管理公司董事王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丝维管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除公司副总经理王宇航先生任丝维管理公司董事外,丝维管理公司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丝维管理公司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公司名称:丝维投资企业(Silvi Investment S.C.S,暂定名)

 注册地:卢森堡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Société en commandite simple)

 资本规模:2,001万欧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结构:

 ■

 存续期限:自合资协议生效起20年,可通过特别决议的方式选择延续或终止。

 退出机制:丝维投资拟长期持有其投资的项目,从而控制海外资源。

 会计核算方式: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进行核算。

 投资领域:丝维投资将与其他投资人组成投资联合体,共同投资芬兰纸浆厂项目及其他成熟的林浆项目。

 2、投资标的的管理模式

 管理及决策机制:丝维投资的日常事务由普通合伙人丝维管理公司负责。丝维投资将设立投资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分别负责丝维投资的对外决策和风险管理。丝维投资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投资委员会,由五名成员构成:两名来自安安集团、两名来自中工国际、一名来自丝维管理公司。涉及投融资决策、修改企业章程、变更经营范围、重组、清算、入伙、退伙、出资转让、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重大事项均需投资委员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出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丝维管理公司负责丝维投资的日常管理并收取服务顾问费,对丝维投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工国际、安安集团需履行出资义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收益分配机制:各出资人根据出资份额按比例分配丝维投资的收益和剩余资产。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丝维投资出资份额认购,不在丝维投资任职。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生效条件:该协议在签约各方签署后生效。

 公司将与安安集团、丝维管理公司共同签署合资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出资方式等内容详见“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五、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丝维投资是公司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落实、满足国内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引进海外资源而设立的。丝维投资将向芬兰纸浆厂项目提供股权投资,推进该项目更好更快落地,为公司“三相联动”战略的落实奠定良好基础。通过吸引并联合更多资本,形成利益共同体,可放大公司的资本投入,整合并布局国内浆纸产业,实现公司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同时通过丝维管理公司的有效管理,可充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回报率。

 (2)存在的风险

 设立丝维投资的主要风险来源于芬兰纸浆厂项目股权价值的变动,如果未来该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丝维投资亏损。但是,受益于北欧稳定的政治环境、优秀的林浆工业基础、公司丰富的纸浆厂项目建设经验,芬兰纸浆厂项目不确定性因素大幅降低,短期内不会对丝维投资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企业的合作期较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丝维投资未来可能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如导致同业竞争,各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并妥善解决。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丝维管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丝维投资企业是公司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落实、满足国内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引进海外资源而设立的,有利于公司整合并布局国内浆纸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发起设立丝维投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其他

 1、公司声明: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事项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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