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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函告,获悉宝丽华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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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宝丽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48,142,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宝丽华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仍质押232,037,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