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传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1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传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2018年2月10日起,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将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电子邮箱:ss000826@126.com

 传真号码:0717-6442830

 变更后:

 电子邮箱:000826@tus-sound.com

 传真号码:0717-6442936

 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网址等其他信息不变,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77号

 联系电话:0717-6442936

 网址: www.tus-sound.com

 上述变更后电子邮箱自本公告之日起启用,原电子邮箱自本公告之日起作为过渡, 2018年2月28日之后不再使用。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1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达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意向书》(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现赵达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结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赵达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赵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时间过半,其在此期间内尚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赵达先生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达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赵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1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2001077),发证时间:2017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1年、2014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3)。公司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7年-2019年)可继续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度,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1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桑德”)于2018年2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为实施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司决定与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作为该项目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发电;销售电力产品及热力产品;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及相关业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水体治理)投资及相关业务”(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实物、货币方式出资8,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为实施湖南省湘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公司决定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县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作为该项目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湘潭桑德农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制水、供水、售水;给排水运营;给排水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材管件、设备、计量水表销售;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6,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9%;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新疆哈密市设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9,559.62万元与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哈密市设立合资公司。因双方合作条件后续发生变化,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哈密桑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农林生物质能发电、热电联产、供热、供暖,秸秆农林剩余物的收集、初加工与配送,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销售等”(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全资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公司将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衡山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为实施衡山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一体化建设PPP项目,公司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衡山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为该项目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衡山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8.27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99.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90%;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88.8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7,544,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89,041,362.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9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3,141,362.5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投入到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方向。

 根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项目进展实际需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2,790,000.00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物质能发电业务拓展及项目实施,生物质能发电上网形成的电费收入将陆续确认。鉴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电费收入结算具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政策依据,本着谨慎经营、合理反映各项资产状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新增的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电费收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确认。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20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本次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新增业务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估计事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2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9,6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6,9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县共同出资设立湘潭桑德农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出资设立哈密桑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2,599.44万元与非关联法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共同出资设立衡山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9,599.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PPP项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能建发”)在山东省济南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企业名称拟定为“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济能”),桑德济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济能建发出资人民币8,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湘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工”)、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农建”)在湖南省湘潭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企业名称拟定为“湘潭桑德农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供水”),桑德供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9%;湖南三工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湘潭农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因原合资方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退出合作,为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公司决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哈密桑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迪环保”);桑迪环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4、对外投资事项四

 为实施衡山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一体化建设PPP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决定与非关联法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山建投”)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衡山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山桑德”),衡山桑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8.27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2,599.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衡山建投出资人民币288.8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在新疆哈密市设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衡山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并视设立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济能建发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76164888R

 公司住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4号

 法定代表人:郑岩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3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对燃气、供热、发电、城市污水处理、市政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开发的投资与运营;能源领域投资及市场开发运营;燃气设备、供热设备、发电设备、市政行业设备、管网、保温防腐材料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钢材、建材、保温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气设备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汽车销售、租赁;充换电站、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济能建发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2、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公司与湖南三工、湘潭农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184685082Y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36号

 法定代表人:秦跃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2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给该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一致;建筑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砼预制构件(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建筑涂料、浮选剂、建筑机械及扣件的制造、销售;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属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以其专项审批为准)。

 股权结构: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湖南三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2)公司名称: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21MA4LB5Y46H

 公司住所:湘潭县易俗河镇鸢尾路[城投(湘潭)制水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陈定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城以自有资产进行农业产业项目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基本农田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开发;水利建设;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农业服务体系项目投资;农村供水节水、排污治污项目投资;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项目投资;农村养老项目投资;现代农业示范性建设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湘潭县农业局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湘潭农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3、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到交易对方。

 4、对外投资事项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建投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双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063276205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3号1号楼2305室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环卫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清洁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道路货运代理;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杂货;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租赁环卫专用设备;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桑德新环卫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37347775642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麇城路45号

 法定代表人:廖文伟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2月1日

 经营范围: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指定由本公司作为业主的城乡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和使用由政府安排给公司使用的财政性建设资金,保障资金安全使用和增值;旧城改造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物资经营贸易;统一经营政府授权的广告经营拍卖权等城市资源;经营政府授权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山县人民政府持有其80.0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建投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与济能建发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桑德济能时,双方约定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济能建发以实物、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济能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发电;销售电力产品及热力产品;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及相关业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水体治理)投资及相关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济能建发出资8,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公司与湖南三工、湘潭农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桑德供水时,各方约定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供水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湘潭桑德农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制水、供水、售水;给排水运营;给排水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材管件、设备、计量水表销售;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9%;湖南三工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湘潭农建出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桑迪环保时,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环保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哈密桑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农林生物质能发电、热电联产、供热、供暖,秸秆农林剩余物的收集、初加工与配送,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销售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出资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建投共同对外投资设立衡山桑德时,双方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衡山桑德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衡山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8.27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2,599.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衡山建投出资人民币288.8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2018年1月,公司与济能建发就设立合资公司签署了《设立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济南市长清区注册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整,其中,甲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约8,4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约19,6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

 3、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及相关业务;发电;销售电力产品及热力产品;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及相关业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水体治理)投资及相关业务;业务范围内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4、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3名董事由乙方推荐,2名由甲方推荐。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1名监事由乙方推荐,另设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守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6、因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后,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生效。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

 公司与湖南三工、湘潭农建就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桑德供水时签署了《湘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股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湘潭县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乙1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2方: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在湖南省湘潭县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甲方和乙方按3:7股权比例出资。其中:甲方认缴30%,即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乙方认缴70%,即人民币7,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其中乙1方出资6,9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的69%,乙2 方出资1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的1%。

 3、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制水、供水、售水;给排水运营;给排水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给排水管材管件、设备、计量水表销售;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

 4、组织机构: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出资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1方委派3名,经股东会决议任命。董事长由乙1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甲方推荐1人,乙1方推荐1人,项目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1人。项目公司设经理1人,由乙1方委派,董事会聘请;财务总监1人,由乙1方委派,董事会聘请。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PPP项目合同》无法履行,无力继续经营,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和湘潭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应负责赔偿在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7、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

 本项对外投资系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事项四

 2017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建投就设立合资公司签署了《股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日后,甲乙双方需在衡山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登记管理机构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

 2、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3、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8.27万元,甲方认缴的注册出资额为人民币288.83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乙方认缴的注册出资额为人民币2,599.44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0%。

 4、组织机构: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4名董事由乙方委派或推荐,1名由甲方委派或推荐。董事长由乙方直接委派,副董事长由甲方直接委派。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另设1名职工代表监事。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1名,由甲方委派。

 5、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守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6、争议解决:因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当地环保项目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济能建发签署的《设立山东桑德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合同》;

 3、公司与湖南三工、湘潭农建签订的《湘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股东协议》;

 4、桑德新环卫与衡山建投签订的《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22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合加”)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7,544,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89,041,362.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9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3,141,36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2-0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概况

 根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根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项目进展实际需要,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人民币92,790,000.00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0。

 湖北合加已经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湖北合加、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已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670373252A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38,600万元

 公司住所: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风电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经营(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机电设备及配套件的进出口分销(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制造、安装;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专用汽车、自卸式半挂垃圾车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件方可经营);农业机械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合加100%股权。

 湖北合加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五、本次借款履行的程序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人民币92,790,000.00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0。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属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同意在借款有效期内向湖北合加提供人民币92,790,000.00元的借款额度。在借款有效期间及额度范围内,湖北合加可以分次借款,不限借款次数。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壹年,自公司将上述借款划至湖北合加指定账户之日起算,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3、借款用途:湖北合加借入的资金仅限用于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0。

 5、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

 6、贷款的担保:借款无担保。

 七、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对湖北合加提供借款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人民币92,790,000.00元无息借款用于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湖北合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湖北合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借款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8-02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2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固体废弃物处置、环保设备及环卫车辆研发制造与销售、城乡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及水务项目的投资运营服务等诸多环保细分领域,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置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含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等业务。鉴于公司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电费收入结算具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依据,本着谨慎经营、合理反映各项资产状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新增的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电费收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确认。

 二、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概况

 随着公司生物质能发电业务拓展及项目实施,生物质能发电上网形成的电费收入将陆续确认。公司决定对新增的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电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采用个别认定方法,具体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的规定,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申请,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核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

 综上,公司认为该部分电力产品销售以及相关补贴产生的应收款项不会出现坏账信用风险,公司将新增的生物质能发电业务电费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估计执行时间

 公司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系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准备会计估计确认,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能够更加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增业务的会计估计,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确 认,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 公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此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新增业务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事项。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