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重大事项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重大事项进展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于2018年2月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秦勇*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股票55,738,278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竞拍成功后已缴清竞拍余款,并已于2018年2月6日与拍卖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2018年2月8日,公司收到燕润投资转来的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签发的案号分别为(2016)粤0304执13552号之二、(2017)粤0304执28994号之二的两份《执行裁定书》:
一、案号为(2016)粤0304执1355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股票4026万股的冻结;【24,260,000股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初字第192号案冻结、16,000,000股由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秦民初字第131号案冻结(上述案件为(2017)冀民终35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立保字115-1号、115-2号案件诉前保全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秦勇名下*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8,408,708股的冻结;【原冻结案号(2015)浙杭商初字第192号案】
(三)将被执行人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股票4,026万股和被执行人秦勇名下*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8,408,708股过户至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3HL74F)名下。
二、案号为(2017)粤0304执2899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秦勇名下*ST准油(002207)共7,069,570股的冻结;【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2015)深罗法立保字第787号诉前保全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秦勇名下*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7,069,570股过户至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3HL74F)名下。
两份裁定书都是“送达后立即生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燕润投资提交并由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详见2018年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